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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鞋质保期说明

安全鞋质保期说明

发布日期:2020-01-13 16:16:39

根据国家鞋类三包规定:

 

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,我司承担退货、更换、修理的“三包”责任。包修、包换、包退的有效期为:动物皮质(纯皮)鞋类为三个月,其它质地鞋类为一个月。有效期的计算以客户签收日期为准,不以穿着时间为准。

 

出现严重脱胶(长度50MM,深度5MM)(有侧帮缝线的除外)、裂浆、裂面、裂绑、裂底、断跟、泛硝、表皮脱落、塌芯、钉头突出、网面破裂等质量问题的

 

1、包退: 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出现以上质量问题的,客户可选择退货、更换或者修理。退货时,我司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。

 

2、包换: 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出现以上质量问题的,客户可选择更换或者修理。更换时,我司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、同规格的产品;无同型号、同规格的产品,客户不愿意调换其它产品的,我司根据客户的要求予以退货,不收取折旧费。更换后的鞋类,其“三包”有效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。“三包”有效期内,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我司可根据客户要求负责更换或者退货。

 

3、包修:  三包期限内,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开胶(帮底结合处脱落或弹开长度5公分、深度0.5公分以上者)、鞋底磨损(鞋底磨损,聚氨酯为3mm,橡胶底为4mm)、脱线、断线、跟面脱落、钢包头脱落问题者,凭销售凭证可给予免费修理,运费自理。(注:三包期限过后,如在厂商鉴定可修理情况下,可以凭销售凭证给予修理,客户需承担来回运费,还需额外支付修理基本成本费用)

 

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实行“三包”:

1 、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或人为致损者(如接触腐蚀性化学物品、水泥、石灰、过量的水和油、热、割伤、烧伤、脚踢硬物、严寒地区的野外作业)。

2 、消费者自行拆动或修理造成损坏的。

3 、无有效销售凭证。

4 、超出“三包”期限规定的。

5 、标明为“处理品”、“等外品”或“ B 品”的。

6 、法律法规规定免除“三包”责任的。

 

安全凉鞋注意事项:

 

安全凉鞋为鞋面开孔,仅提供保护足趾的功能,适宜在较为洁净的环境中使用。

 

特别提示:  安全凉鞋  绝对禁止作绝缘鞋使用!

 

注意:不适宜下列环境和工种使用:

1、接触酸碱(如:化工作业、酸洗工、电镀工以及相近工种环境)

2、接触沙石、石灰、水泥(如建筑及相近工种和环境);

3、接触过量的水(如清洗及相近工种和环境);

4、产生金属切削屑(如金属加工中的车、铣、刨、磨及相近的工种和环境);

5、产生高温渣(如锅炉煤渣、电焊、玻璃制品及相近工种和环境);